【搜索小程序(启峻教育)或关注公众号(qijunedu),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教育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梳理及部分练习题

发表时间: 2019-12-06 16:42:33

浏览:

教育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梳理及部分练习题,教师招聘-备考资料 教育法律法规在以往的教师招聘考试中,出现的频率还是比较高的,近几年对于法律法规的考察比重在增加,法律法规对于重点法律的时间需要清楚,以及一些重点法条的原话,都需要重点掌握。

教育法律法规在以往的教师招聘考试中,出现的频率还是比较高的,近几年对于法律法规的考察比重在增加,法律法规对于重点法律的时间需要清楚,以及一些重点法条的原话,都需要重点掌握。下面将常考知识点及部分练习题呈现如下:

【常考知识点】

考点1:权利类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法9】

2.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教育法37】

3.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其中要分清楚,教育法规定了学生的权利,而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的权利。

考点2:法律责任类

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种形式:

(1)行政法律责任

因违反行政法或者是行政法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简称“行政责任”。主要有两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体制内)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罚(体制外)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民事法律责任

这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破坏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财产关系或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

一般会有:赔偿、纠纷、侵权(人身权和财产权)、违约。

(3)刑事法律责任

这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和刑法的行为,达到犯罪程度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是惩罚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一般会有:犯罪、重伤、死罪、重大财产损失。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情形。”其中涉及到教师一般是行政处分以及刑事责任。

1.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据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被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1】

2.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2】

3.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3】

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搬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教育法75】

5.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7】

6.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35】

7.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36】

8.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研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用的经费,并对直按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38】

9.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未成年人保护法68】

【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1.教师方某常给学生起侮辱性绰号,造成恶劣影响,对于方某的这种行为,所在学校或教师应该承担( )。

A.行政处分或解聘

B.行政警告或拘留

C.行政强制或拘留

D.行政处罚或解聘

【参考答案】A。

【解析】:教师法37条规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描述错误的是( )。

A.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B.有优秀的老师

C.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备、设施等

D.有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参考答案】B。

【解析】:原文表述是有合格的老师而不是由优秀的教师。故此题选择B。

3.以下法条中,描述错误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的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

【参考答案】B。

【解析】:法律原文表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第七十三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的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B选项与原文不一致。故此题选择B。

教育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梳理及部分练习题
教育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梳理及部分练习题,教师招聘-备考资料 教育法律法规在以往的教师招聘考试中,出现的频率还是比较高的,近几年对于法律法规的考察比重在增加,法律法规对于重点法律的时间需要清楚,以及一些重点法条的原话,都需要重点掌握。
长按图片保存/分享
0
文章推荐
北京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171名教师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88名事业编制卫生人才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22日) 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45名教师公告 2025年金湖县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及公开招聘73名教师公告 徐州市邳州市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208名编制教师公告 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43名教师公告 泰州兴化市2025年公开招聘67教师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公开招聘50名教师公告 2025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90名工作人员公告 徐州市中心医院(东南大学附属医院)医疗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191非在编医务人员 (临床、医技、管理岗)公告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40名教师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251名教师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公告 盐城市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度校园招聘44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21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5年苏州市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42名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 2025年南通市海门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81名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教师公告 2025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40名编制教师公告 徐州市中心医院(东南大学附属医院)医疗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267名非在编医务人员(护理岗)公告 2025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教师公告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164名备案制工作人员通告 苏州市吴江区2025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5年春季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4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和湖滨新区中小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3名教师公告 2025年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40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5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卫生健康系统 公开招聘5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编外)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87名教师公告 2025年徐州市睢宁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40名编外护理人员公告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2025年公开招聘93名非在编护理人员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394名毕业生公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126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100名工作人员公告(一) 2025年4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8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5年淮安市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5年无锡市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7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徐州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298名非在编医务人员公告 2025年徐州市睢宁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114名备案制医务人员公告 2025年春季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32名教师公告 2025年4月扬州市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5年扬州市各县区教师统考汇总 2025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74名教师公告(三)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真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一流的师资力量

高薪聘请公职培训领军人物,让学习变得简单

一流的通过率

通过率遥遥领先,选启峻就是能上岸

Copyright 江苏启峻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苏ICP备19067905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0202080874号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24h热线
17501446985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日
二维码
二维码
启峻教育公众号
在线客服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