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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11-17 17:20:11
来源: 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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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 1987年11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77年11月以后出生。
3. 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应往届不限。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岗位需求
二、报名须知
(一)用工性质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统一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参照院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上午7:45-11:30;下午13:30-17:00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地点: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五楼办公室;
3. 资格审核: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4. 咨询电话:0513-84821795
(五)报名材料
1.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和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同时提交身份证和所有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择优录用,笔试和面试分数各占50%。日期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审核后报送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如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结果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其它
1.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未能及时提供有效信息,无法联系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4. 本公告经如东县卫健委人事科备案,由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