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11月《海安市交运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反映。公示期限: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3日。监督电话:0513-81868075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