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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结合黄营镇当前环境整治和劳动保障等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优先使用居住地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在黄营镇等周边范围内开发公益性岗位,主要以社区(村)为单位设岗,招募公共环境卫生和劳动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8名,其中劳动保障岗位2名,公共环境卫生岗位16人。
三、岗位职责
招募人员主要从事村、居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工作。劳动保障岗位主要协助黄营镇为民服务大厅劳保窗口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工作。
四、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黄营镇村、居居住地人员优先。
(三)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3、特困职工家庭;4、残疾人员;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人员9、军队退役的人员;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人员。
(四)劳动保障岗位要求:除以上要求外,能基本掌握电脑常识,能简单操作电脑,初中以上文凭。大专文凭以上人员优先。
五、招募方式
有报名意愿且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请于2022年5月13日8.30点-2022年5月31日17.00点之前,到镇为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照片二张。
六、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拟招募人员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二)招募人员聘期暂定3年,如3年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且没有经济补偿金。
(三)对招募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月)发放,镇劳动保障岗位,由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个人部分自己承担);镇村公共环境卫生岗位不缴五险,自己必须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人:徐兵 咨询电话:13401831365
涟水县黄营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