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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05-30 08:15:32
来源: 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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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丰县劳动保障代理中心2020年公开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要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第二批次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1)。现将第二批次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日 9:00-11:30,14:00-17:00;
地点:丰县中阳大道322号新城区行政中心西1号楼527室。
二、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户口簿(含主页和本人页)(婚入人员提供结婚证及具有丰县户籍方的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后续招聘环节的资格。
(三)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办理复审(除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委托书(附件2)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一致。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须在指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并出示“彭城码”、“苏康码”绿码,对持“彭城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及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亦可使用笔试考试时提供的检测证明)。
四、特别提醒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并每天登陆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招考公告”栏查阅招聘进程,同时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16-89215108
附件:
1、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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