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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04-13 11:00:44
来源: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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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选优配强全市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引领村级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决定公开选聘一批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合陈镇1名村党组织书记;
2.陶庄镇1名村党组织书记;
3.安丰镇1名村党组织书记;
4.大营镇1名村党组织书记;
5.中堡镇1名村党组织书记;
6.兴东镇1名村党组织书记;
7.林湖乡1名村党组织书记;
8.垛田街道1名村党组织书记。
如选聘岗位与报考人员比例低于1:6的,则核减相应岗位。
二、报名范围
面向本乡镇(街道)范围内行政村(社区)村(居)委会主任及“两委”班子副职干部,单位(站所)副职(级)及以上干部,乡镇(街道)机关干部,规模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自主创业5年以上、带动10人以上就业、社会反响较好的致富能人。
三、资格条件
(一)职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 热爱“三农”工作,能够吃苦耐劳,有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意愿;
3. 农村工作思路宽、办法多,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引领村级发展能力较强;
4. 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处理农村基层复杂问题的能力;
5. 具有本乡镇(街道)户籍,或在本乡镇(街道)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4月1日);
6.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 中共正式党员,党龄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4月1日);
8.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9. 具备村党组织书记任职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
2. 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或因涉黄涉赌涉毒涉盗、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
3.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7. 曾被开除公职的;
8. 其他不宜选聘任用的。
四、程序步骤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市级联审、综合考察、确定人选、体格检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科。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到报考岗位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科报名,同时填写《兴化市公开选聘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3张。
《兴化市公开选聘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到各报名点领取,也可登录“板桥先锋”微信公众号下载。
(二)资格审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科联合纪检、政法、信访、民政和计生等单位(站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农村基层党建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知识和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不低于选聘人数1:4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对到村任职报考动机、村党组织书记任职适岗性、解决农村基层问题实际能力、引领村级发展思路等进行考察了解,满分为100分。
3.笔试面试合计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合计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市级联审
根据笔试面试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不低于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联审对象(如笔试面试合计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联审对象)。市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审。联审通过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联审不通过的,取消考察资格,并从面试对象中按照笔试面试合计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综合考察
1.考察方式。由市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细致了解,综合考察其德才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和适岗情况,并按百分制量分。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确定拟选聘初步建议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选聘人数1:2的比例提出拟选聘初步建议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考察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选聘初步建议人选)。
(六)确定人选
乡镇(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拟选聘建议人选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
(七)体格检查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体检,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从拟选聘初步建议人选中递补。乡镇(街道)党(工)委如认为确无合适人选,也可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拟选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乡镇(街道)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试用期限
本次选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以乡镇(街道)党(工)委为主,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对选聘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用。
六、报酬待遇
试用期内工资报酬由乡镇(街道)按照本地村党组织书记标准发放,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与工资发放渠道不变。
七、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合陈镇: 刘 勇13812387266
陶庄镇: 赵益华13775771667
安丰镇: 周爱华18252632342
大营镇: 王俊杰13062962666
中堡镇: 姜 华13405540026
兴东镇: 耿世亮13405544555
林湖乡: 林中健15952656977
垛田街道:殷 俊18252688333
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陆 鑫8332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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