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小程序(启峻教育)或关注公众号(qijunedu),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发表时间: 2019-10-25 16:11:21

来源: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浏览: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根据《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设区市2020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报考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2.符合考录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经历等条件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9日至2001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6.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者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7.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 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 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 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 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 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 自2014年11月5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 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的;

(21) 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违规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 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5) 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1.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录程序、方法、步骤,按照2020年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拟录用为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司法行政部门公务员的,由设区市司法局上报省司法厅政治部审核同意后,报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3.考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人民警察,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在网上进行,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同步。网址见省、各设区市考录公告(简章)。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报名和资格初审由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考录职位,考试类别见职位简章。报考人员参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工作经费由招录机关予以保障。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的笔试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递补。

(4)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

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依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工作由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6)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由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录机关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7)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从考试成绩、体检(体测)、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审批程序为:

①拟录用为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经招录机关所在地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初审,报省监狱管理局或省戒毒管理局复审,经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②拟录用为市属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的,由设区市司法局报省司法厅政治部审核同意后,报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在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实行一年试用期。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录用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的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办理录用手续后,由省戒毒管理局安排至其他省属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1~2年,待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式收治戒毒人员后,再回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考录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司法部关于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以及2020年江苏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省监狱管理局  (025)86265125

省戒毒管理局  (025)83337254

省司法厅      (025)83591129

省公务员局    (025)83395725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
长按图片保存/分享
0
文章推荐
北京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171名教师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88名事业编制卫生人才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22日) 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45名教师公告 2025年金湖县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及公开招聘73名教师公告 徐州市邳州市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208名编制教师公告 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43名教师公告 泰州兴化市2025年公开招聘67教师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公开招聘50名教师公告 2025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90名工作人员公告 徐州市中心医院(东南大学附属医院)医疗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191非在编医务人员 (临床、医技、管理岗)公告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40名教师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251名教师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公告 盐城市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度校园招聘44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21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5年苏州市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42名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 2025年南通市海门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81名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教师公告 2025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40名编制教师公告 徐州市中心医院(东南大学附属医院)医疗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267名非在编医务人员(护理岗)公告 2025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教师公告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164名备案制工作人员通告 苏州市吴江区2025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5年春季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4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和湖滨新区中小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3名教师公告 2025年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40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5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卫生健康系统 公开招聘5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编外)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87名教师公告 2025年徐州市睢宁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40名编外护理人员公告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2025年公开招聘93名非在编护理人员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394名毕业生公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126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100名工作人员公告(一) 2025年4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8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5年淮安市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5年无锡市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7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徐州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298名非在编医务人员公告 2025年徐州市睢宁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114名备案制医务人员公告 2025年春季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32名教师公告 2025年4月扬州市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5年扬州市各县区教师统考汇总 2025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74名教师公告(三)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真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一流的师资力量

高薪聘请公职培训领军人物,让学习变得简单

一流的通过率

通过率遥遥领先,选启峻就是能上岸

Copyright 江苏启峻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苏ICP备19067905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0202080874号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24h热线
17501446985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日
二维码
二维码
启峻教育公众号
在线客服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